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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宿松县检察院决定逮捕县监察委移送案件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9-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宿松县检察院依法受理县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依法对张某决定逮捕。该案是宿松县检察院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后受理的首起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国家监察法》颁布实施后,宿松县检察院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因该案犯罪事实多、涉案金额较大,监察委在本案调查期间,商请宿松县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宿松县检察院指派职务犯罪专业办案团队前往监察机关办案点熟悉案情、审阅证据材料、查看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并就全面收集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与监察委调查人员共同研究并提出建议。就如何做好案件交接这一问题,宿松县检察院与县监察委专门召开协调会,准确把握办案的各个节点,确保办案程序的合法性、连续性、完整性实现了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的高效衔接转换。

    案件正式移送审查后,宿松县检察院依法审查了张某的主体身份、涉案罪名、犯罪事实,认为有逮捕必要,决定以受贿罪对张某予以逮捕宿松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执行逮捕为该案进一步审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起诉中。(石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