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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无纸化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时间:2025-1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无纸化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安徽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宿松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无纸化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邀请已由采购人按法定程序邀请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无纸化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宿松县人民检察院

1.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最高限价:29.9万元

1.5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6 采购项目概况: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无纸化会议系统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无纸化会议系统设备采购

2.3 服务地点:宿松县人民检察院

2.4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和能力;

注: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相关授权(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 11 13 日至 2025 11 19下午 15:00

4.2获取方式:邮箱发送

4.3采购文件价格: /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1 19 15 00 ,地点为安徽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松县人民西路4103。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邮寄地址同上,如采用邮寄方式,各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如未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启地点:安徽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松县人民西路4103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询比邀请后,请于 2025 11 19 15 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宿松县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安徽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中路318

地址:宿松县人民西路410

编:246500

编:246500

人:吴女士

人:虞女士

话:15399615156

话:1333556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