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十七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八)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7日在宿松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4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在落实中加强,在稳进中提升。全年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各类案件1133件,办案规模、监督力度居全市前列。16件案件入选市级以上典型案例(其中最高检1件,省级7件),7份法律文书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文书。30个集体和个人荣获上级表彰,涌现出全省“两打”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全省检察机关“检务保障业务标兵”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聚焦中心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检察履职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全方位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0人,起诉18人;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诈骗、毒品犯罪,批捕80人,起诉140人,全力守护群众安居乐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受理涉恶案件2件37人。提前介入社会关注度高的贾某某等37人网络放贷非法经营案、肖某某等40人网络赌石诈骗案等案件,精准把控考量证据审查、案件定性、量刑建议,努力做到“三个效果”相统一。高质效办理安庆市首例涉“万和足球”跨境赌博案,协同追缴赃款1000余万元,被告人均认罪服判,该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例“一等奖”。
多维度优化营商环境。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出台《“检察护企”十大举措》,在县经济开发区建立全市首家“检察护企”工作室。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25件,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件49人。促进“检察+司法”双向联动,依法保障97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11次,确保“出得去”“管得住”。办理的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案,同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和“沪苏浙皖检察机关”优秀案例。
深层次参与社会治理。全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持续擦亮“控申驿站”品牌,办结群众来信来访134件,首次信访化解率达94%,连续十六年实现涉检“零上访”。依法推进轻罪治理,85%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不批捕135人、不起诉68人。以检察监督促基层善治,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7份,推动解决交通安全、生态保护等领域一批“老大难”问题。
二、坚持人民至上,推进检察为民实践取得新成效
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务实功、求实效,努力做到“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
倾力守护诗意山水。依法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8件,办理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7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实现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有机统一,依法提前介入省级挂牌督办的污染环境系列案,分段处理3件16人,5家产废单位迫于打击压力签约赔偿生态修复费用850万余元。深化区域流域检察协作,依托与皖鄂赣毗邻地区检察机关建立的协作机制,双向移送有关办案线索31条,开展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等个案协助18次,共筑生态屏障。
倾情维护民生民利。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全力保民生、护民利、解民忧。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聚焦百姓“菜篮子”“药罐子”,依法严惩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起诉6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守好人民群众“米袋子”“钱夹子”,加大对电信诈骗、欺诈骗保等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68人;针对粮食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医保资金监管等领域,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1件。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刊载。
倾心呵护特殊群体。持续推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通过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102名农民工追索欠薪107万元。加大对涉案低保户、残疾人和困难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向10名生活陷入困境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发放救助金17.49万元。针对城市道路、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份,帮助特殊群体平等融入社会生活。全面综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人,对“问题少年”依法精准帮教24次,向“失职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9件。深化未成年人检察“护松苗”品牌建设,建成具有宿松特色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为全县中小学生提供“法治教育课堂”。相关做法获县委、县人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三、依法担当履职,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做强刑事检察。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重要载体,全流程全环节动态跟进案件办理。受理审查逮捕226件312人,受理审查起诉363件635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39件;纠正漏捕、漏罪、漏犯31人;排除非法证据4件;自行补充侦查90件;依法对祝某某开设赌场案一审判决提起抗诉,得到法院改判支持。守好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不当16件;办理的金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中,依法纠正社区矫正期限计算错误问题,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强化监检衔接,起诉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6人。加强检察侦查工作,协助市院办理张某某滥用职权案,办理的刘某某徇私枉法案入选2024年最高检案例库,相关团队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办案团队。
做实做精民事行政检察。全年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51件,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优势,向行政机关提出纠正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8件,督促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工作,建议对不起诉的36人给予相应行政处罚,避免“不刑不罚”、促进“过罚相当”,办理的石某某开设赌场案入选全省首批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与县政府、县法院联合印发《府院府检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推动3件程序已结但讼争未止案件实现案结事了。有关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介绍。
做全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做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既紧盯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传统领域,又审慎拓展消防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文物保护等新领域的“覆盖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2份,3个案例在最高检案件共享平台发布。守护宿松文旅名片,有力推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小孤山摩崖石刻及碑刻匾额的修缮保护工作。助力大湖生态保护,办理非法捕捞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4件,涉生态损害赔偿金达350余万元。探索“志愿+检察”公益诉讼新路径,招募106名公益诉讼志愿者参与公益保护工作,有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媒体关注报道。
四、深化改革赋能,着力提升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
始终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发力,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落实“三个管理”新要求。全面落实“一取消三不再”和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工作部署,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实质量管理,完善案件研讨制度,通过检察官联席会、公开听证会、检委会讨论案件127次,确保案件质量。落实案件质量评查,通过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形式,评查案件407件,以案件评查促进高质效办案。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优秀法律文书、典型案例获评数量同比上升400%。
应用数字检察新技术。创新检察办案模式,研发及运用9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监督立案、提出抗诉、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开展监督56件次,实现法律监督提质增效。依托自主开发的“企业恶意注销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律监督模型”,比对市场主体信息、民事审判执行信息3万余条,初筛线索73条,成案13件。该模型入选全省“检护民生”大数据法律监督典型案例,并上架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向全国推广应用。
构建“阳光检务”新模式。全面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检察实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务活动和监督检察办案116件次。大力推进检律关系健康发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办理律师申请事项202件次。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发布办案规则、案件进展、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2000余条,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依托新媒体开设“刑检君·说法”“检护松苗”“检护民生”等专栏,以身边案、身边事教育引导身边人。
五、狠抓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牢记“打铁还须自身硬”,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不懈厚植法治根基。
政治建检铸忠诚。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20余件次。清单化、闭环式落实“松发12号”文件精神,明确33项重点任务,压实责任,序时推进。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力维护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坚持推进党建、业务双融双促,“党旗飘扬 控申驿站”品牌获评县直机关优秀党建品牌。
从严治检树新风。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抓在经常、融入平常,切实把“六大纪律”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决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45件次。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开展检务督察、以案促改、廉政谈话46次。扎实开展“以案为鉴”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警到九成监狱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人才强检提素能。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大力度打造“检察干警大讲堂”,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轮流上台授课,切实提升综合素能。用好与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搭建的“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协力推进人才培养、理论研究、资源共享,撰写的《论中国社会的治理图景》一文获评六尺巷“和”文化征文比赛一等奖。健全实战实训、岗位带教等素能养成机制,7名干警在全省全市检察业务竞赛中载誉而归,综合履职素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宿松检察守正创新、砥砺前行。上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服务大局质效仍需提升。检察履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升,服务大局、检察为民还需进一步创新思维、完善举措。二是法律监督质效仍需加强。监督不全面、不深入问题依然存在,监督能力、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立足办案促进治理的能力水平还有不足。三是检察改革质效仍需深化。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进展还不够快,检察管理机制、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有待健全完善。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县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县委建设“一区一中心一城市”的区域强县奋斗目标,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落实到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中,持续锚定争创高质量发展先进院、争做高水平管理先锋队和争当高质效办案先行者的“三争”目标,与时俱进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宿松建设新征程中展现更大检察担当。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站位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擦亮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创新理论武装,深化党建与业务双向赋能。
二、筑牢安全防线,以更优履职服务发展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健全完善“检察护企”各项举措,着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履职支撑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不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紧盯生态环境保护,扛牢守护“青山、碧水、蓝天”的检察之责。
三、坚守为民初心,以更深情怀践行检察为民。从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中找准“检护民生”的发力点和突破口,把老百姓身边的检察为民做细做实做到位,把公平正义更好更快送到群众身边,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持续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促进“六大保护”形成合力。以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持续推动从“办理”向“办复”转变。
四、聚焦公平正义,以更实举措履行监督职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推动现代科技运用与传统监督方式有机结合。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民事行政诉讼深层次监督和对执行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精准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加大法定领域的办案力度,探索拓展新领域办案。坚持务必搞准原则,稳慎推进检察侦查工作。
五、围绕强基导向,以更大力度锻造检察铁军。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以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进机制建设、基础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接受监察机关和政法各单位的监督制约。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求真务实、勇毅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现代化美好宿松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及情况说明
1.“松发12号”文件。2023年11月,县委出台《中共宿松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包括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扎实推动检察机关自身高质量发展、充分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等5个部分25项内容,呈现突出政治统领、坚持精准定位、聚焦问题实际、强化责任履行和促进素能提升五大特点,充分体现“检察元素”与“宿松实际”的有机融合。
2.“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如有不恰当行为、违法行为或裁判错误的,分情形以不同的形式进行监督,督促纠正。民事检察,即人民检察院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包括对民事诉讼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对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对民事诉讼执行活动的监督。行政检察,即人民检察院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包括对行政诉讼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对行政诉讼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与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即人民检察院通过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支持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2021年10月,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并就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出专门规定。为贯彻落实部署要求,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宿松县公安局于2022年4月份成立“检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公检同堂培训等机制,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在打击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多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护松苗”品牌。近年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依托“护松苗”工作室,坚持办案、监督、预防、教育并重,促推“六大保护”落地落实,实现综合效果“1+5>6=实”,形成具有宿松特色的“未检实践”。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6.检察侦查。检察侦查包括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害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和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的犯罪。
7.惩罚性赔偿金。又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院判处由侵害人向被侵害人支付超过实际损失数额的损害赔偿。
8.数字检察。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借助数字化、智能化载体,更加高效、精准服务司法办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其具体表现为收集、分析、挖掘、应用数据,并通过法律监督模型及配套设施创新监督方式,在办理个案中推动解决执法司法领域的深层次顽瘴痼疾,保障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9.“一取消三不再”“三个管理”。2024年10月15日、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和党组会议,研究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为基层减负的措施,提出“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一取消”就是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三不再”具体包括:一是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二是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三是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三个管理”具体为: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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