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为助推办案与普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开设“刑检君·说法”专栏,以身边案、身边事引导教育身边人。
与朋友交往,贵在真诚。然而,总有一些人心中存有贪念,对自己的朋友、熟人下手。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妄想通过不法手段不劳而获的,终究难以逃脱法律制裁。
2024年5月,被害人小李报案称自己放在床头的现金和金戒指被人拿走了,经过调查,发现是她的一位熟人“马赛克”拿的。原来出于信任,小李将自己的房门钥匙交给了马赛克,马赛克时不时也会过来帮其打扫卫生。案发当天,趁着小李没下班,马赛克进入小李房间,在床头发现了现金和金戒指,就悄悄地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逃离了现场。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熟人盗窃的案子频频发生,检察官提醒,家里的财物要保管好,不要放在醒目的位置。交友须谨慎,切记不要轻易地将钥匙交给别人,与其相信别人,不如相信自己。
财物有价,友谊无价。切莫因一时贪念,触犯法律的红线,不仅伤害了友谊,自己的人生也会因此染上污点。
相关法条
【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