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4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昌文要求:各部门要积极引导干警全面掌握“三个规定”内容,深刻领会、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立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意义,做到人人皆知规定、人人遵守规定,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坚决“零容忍”。(朱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