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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
时间:2021-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上半年,宿松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做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工作,切实整治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顽瘴痼疾,通过一系列学习、宣传、建立长效机制等措施,助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公布。 

  2021年1-6月,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0件,是去年同期数量的5倍。其中院领导带头填报3件,部门负责人共填报4件,分别占比30%、40%。 

  下一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并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全面、如实、及时记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