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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家安全,这些应知应会你知道吗?
时间:2020-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4月15日

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维护国家安全

我们能做些什么?
↓↓↓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77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8、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同时,根据《国家安全法》第78条规定,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根据第79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在日常生活中任何组织和个人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 

均可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 

  “12339”举报电话   

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