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时间:2018-08-08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39.21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2.4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6.75

       公务用车购置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5万元,支出决算为39.21万元,完成预算的74.69%,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7.3万元,下降15.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使用执法执勤车辆的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以及严控公务接待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46万元,占31.7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6.75万元,占68.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支出12.46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减少3.94万元,下降24.02%,下降的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2017年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9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00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部门接待上级、外省市县检察机关来宿松考察调研、学习交流、业务指导及办案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松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9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6.75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85万元,下降12.58%,下降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使用执法执勤车辆的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75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85万元,下降12.58%,下降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使用执法执勤车辆的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持平。2017年底,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联系方式:宿松县人民检察院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sjc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