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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6年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1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宿 松 县 人 民 检 察 院

工 作 报 告

——2017年1月19日在宿松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杨昌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迅猛发展的五年,也是我县检察工作快速发展的五年。五年来,我院在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深入推进亮剑护航,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准确把握大局新需求,及时推出服务新举措,积极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大力优化发展环境。深入企业了解服务需求,先后出台了《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新常态下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和保障非公企业发展十项措施》等一系列举措,通过组建“检察官法律服务团”、开辟服务企业“绿色通道”等方式,把服务企业发展落到实处。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五年来,批准逮捕该类犯罪嫌疑人106人,起诉99人。成功起诉社会影响大、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达1.7亿元的吴某某集资诈骗、骗取贷款案。

努力维护民生民利。深入推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五年来,共查办涉农惠农、扶贫开发等领域职务犯罪31人。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办理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件18人。着力开展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办理污染环境、危害食品安全等犯罪5人,办理的孙某某涉嫌污染环境一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佳民生案件。我院打造“民生检察”的做法得到市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倾力服务中心工作。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对县重大项目开展同步预防,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切实履行计划生育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参与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批捕 4人,起诉9人。积极开展精准扶贫,院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对一帮扶困难群众60余户,为扶贫村争取或支持建设资金60余万元。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成立了四个抢险突击队,抽调12名干警赴复兴镇鹅湖圩中棚村防汛点参与防汛工作。积极争创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主动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充分展示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二、严肃惩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突出重点,加大查办力度。五年来,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 34件66人,所立案件中大要案25件55人如查办了原马钢特钢公司党委书记张某某(正处级)受贿案,原马钢物资公司副总经理蒲某某(副处级)受贿案。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00 余万元。

规范执法,确保办案质效。引导侦查人员牢固树立以证据为中心的侦查理念,努力构建“信息化引导、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规范化取证、集约化办案”的侦查新模式。严格落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 规范侦查行为,严格证据标准,努力把每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五年来,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起诉率达97%,有罪判决率达100%。

综合施策,强化预防教育。宣传贯彻《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报请县委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预防工作纳入全县综治考评。坚持开展预防年度报告、专题报告、警示教育等专业预防工作,预防年度报告每年均获县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五年来,开展预防调查 62次,结合办案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4件 ,开展警示宣传教育113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313人次,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针对人民群众对新形势下平安建设的新要求,坚持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创新治理多管齐下,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825件1093人,提起公诉1366 件2194人批捕涉毒案件130人,提起公诉151人;批捕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案件56人,提起公诉64人。对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案件,坚持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成功办理了杨某等27人涉黑案。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案件依法慎捕慎诉,不捕 185人,不诉 38人。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5 件拟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刑事被害人5人,发放救助金4.98万元,缓解当事人家庭经济困难,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督管理,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检察联络机制,及时监督纠正脱管、漏管115 人次;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培育打造了“未检七个一工程”活动品牌,建立了全市首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开展了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女检察官校园行、检察官爱心妈妈手牵手等富有检察特色的志愿服务工作,构建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护“五位一体”工作格局。我院“未检七个一工程”被评为2016年度全省基层院建设十大品牌之一。

四、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坚持把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诉讼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力度,五年来,共监督立案19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 5次,纠正漏犯6人,纠正漏罪18件。提出刑事抗诉3件,法院依法改判2件。积极探索对公安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的监督新途径,与公安机关联合出台实施意见,得到了省市院的充分肯定,相关做法在全省范围内作经验推广。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充分运用多元化监督手段,积极开展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全过程的监督,五年来,办理各类民行案件268件,其中提请市院抗诉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加大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力度,对污染环境及侵害国土资源等违法行为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90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法院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耐心做好息诉服判工作,促成当事人息诉、和解46件。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完善刑罚执行工作机制,深入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2016年查办了原安庆监狱干警周某某滥用职权及受贿案,实现监所部门查办职务犯罪零的突破;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由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制度,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89件、被采纳89 件;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纠正判实刑未交付执行2 人;对符合条件的8名服刑罪犯依法进行特赦审查,确保四十年来首次特赦顺利实施。

五、稳妥推进检察改革,着力增强发展动能。坚持把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作为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的重要手段,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和完善司法办案机制。

积极推进检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按照检察官43%、检察辅助人员43%、司法行政人员14%的比例,通过报名申请、资格审核、业绩考核、笔试面试、测评推荐等程序,首批25名入额检察官,17名检察官助理选配到位,检察改革工作进展顺利。

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不断完善涉检信访案件办理机制,加强检察长接待、视频接访、下访巡访等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81 件,所办案件均已息诉,连续八年实现了涉检信访案件“零上访”目标,控申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推进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推进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强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218条,重要案件信息116条、公开各类法律文书477份,公开总量居全市前列。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接待律师360人次。加强新媒体建设,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通过“两微一端”发布各类检务信息1097条,“互联网+检察”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服务。完成集控申、接待、咨询、案件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务公开大厅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该项工作得到了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六、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坚持把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作为基础性、战略性任务,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活动,教育和引导检察人员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深化全员教育培训,以检察业务、司法改革为重点,更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共培训检察人员300人次,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条线的全员岗位练兵、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有30名干警在省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奖,涌现出了“全省优秀政法干警”、“全省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全市优秀公诉人”等先进典型。

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经常性开展廉洁从检和纪律作风教育。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督导检查,评查案件70余件,纠正各类问题40个。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人大专题报告查办反贪污贿赂、刑事执行等工作,创办了《代表委员联络专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案件公开审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 150人次。建立与人大代表的定向结对联络机制,走访了省和部分市人大代表,进一步增强了接受监督的主动性。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始终坚持科技强检,不断夯实检务保障基础,投资300余万元改造升级了办案工作区、新建了检务公开大厅。大力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信息联网等信息化建设,办公办案条件不断改善。做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对中央政法补助办案专款和装备专款配发装备物资的使用管理,提高专款和装备物资的使用效益。积极开展机关档案目标管理升省特级工作,顺利通过省特级考核验收。

五年来,我院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市优秀政法单位、全市先进检察院,43个集体和119名个人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上级检察机关表彰奖励,检察工作发展根基更加坚实。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举措还不够多、效果还不够好;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在更新观念、健全机制、转换工作模式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部分检察人员司法理念、办案方式、办案能力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人才队伍、职业保障、基础设施尚需完善。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争取各方支持,持续破解难题、补齐短板。

 

当前及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发展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检察工作推进新发展、实现新跨越的关键时期。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忠实履行各项监督职责,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提升公信为目标,全力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努力为全县“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开创美丽宿松建设崭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上述思路,2017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紧贴中心服务发展。紧紧围绕我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坚持把服务创新驱动作为重中之重,着力营造优质创新服务环境、保障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坚持把促进绿色发展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检察监督,保护绿水青山;坚持把保障民生民利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办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围绕平安宿松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社会风险,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和创新。

三是更加注重惩防并举。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突出查办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积极惩治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和重点预防,促进预防治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四是切实维护公平正义。认真贯彻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宿松建设。

五是更加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对自身司法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公正廉洁行使。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积极运用各种新媒体,大力加强检察宣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牢牢把握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推动检察队伍分类管理改革,实行检察官员额制,加强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队伍建设,积极落实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检察办案组织。

七是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全力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推进检察人才建设,努力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始终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治检。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服务“四个强县” 建设而不懈奋斗!

 

 

 

 

 

 

 

 

 

 

 

 

 

 

 

有关用语及情况说明

 

1、两法衔接:由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依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将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侦查机关审查,及时启动刑事追究程序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2、“未检七个一工程”:2016年,我院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实际,着力打造“未检七个一工程”品牌创建活动。“未检七个一工程”主要内容是:建立一套办案体系、完善一个法制教育基地、成立一个女检察官宣讲团、评选一批知法懂法好少年、开通一条绿色通道、开展检察官妈妈“一对一”手牵手活动、建设一支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队。

3、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指对主观恶性较小、悔罪态度较好的“三无”(在本地无监护条件、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涉罪未成年人采取非监禁措施,由社会力量在诉讼期间对其进行教育、监督、观察、矫正、保护、管束的帮教模式,以达到改善行为、预防再犯的目的,并为后续司法处理提供依据。2016年,我院与宿松县乡园禽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接,建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观护基地, 为涉罪未成人提供观护帮教创造更好的条件。

4、羁押必要性审查: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必要继续羁押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司法活动。

5、公益诉讼:指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方面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险的案件,以国家法律监督者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6、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是指改变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7、检务公开改革: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通过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促进规范司法,是中央推进司法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

8、宿松检察“两微一端”:为进一步拓展检察宣传载体,增强检察宣传实效,更加主动地接受社会各界对宿松检察工作的监督,我院先后开通宿松检察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宿松检察(微信号:ssxrmjcy-weixin )和新闻客户端,及时发布我院工作动态、相关案件办理情况、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