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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8-0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单位构成情况

3.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7.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8.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宿松县委办公室《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文件规定,宿松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

      (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查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或其它事项。

(二)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 
    (三)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六)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八)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九)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革,进行检察学理论研究。 
    (十)对全院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查处群众反映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纪律教育、执法检查等活动,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 
    (十一)加强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做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历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做好检察官等级呈报及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检察机关党总支工作,老干部工作、妇联、工会及其它有关工作。 
    (十五)做好上报下达,财务装备,信息反馈等工作。 
    (十六)其它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根据《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中办〔2017〕62 号)文件规定,撤销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以及检察院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将相关机构、 职能、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目前,宿松县人民检察院的相应机构、职能均已转隶至宿松县监察委员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现有10个内设职能机构,2个派出机构,部门行编数51个,目前在职63人(含转隶人员14人),退休人员22人,遗属补助7人,聘用人员11人。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适应检察职能调整,突出把深化改革和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对高标准、高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打造新时代检察官队伍,深入推进智能化建设,努力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争当排头兵、先行者。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公开表1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一、上年结余

 

一、本年支出

 1191.05

 

1191.05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国防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三)公共安全支出

 1191.05

 

1191.05 

 

 

 

 

(四)教育支出

 

 

 

 

二、本年收入

1191.05 

(五)科学技术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91.05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经常收入预算拨款

784.05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国库管理非税收入

40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1191.05 

支出总计

1191.05 

1191.05 

 

 

 

 

部门公开表2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191.05

 1191.05

 

 20404

 检察

 1191.05

 1191.05

 

  2040401

  行政运行

 1191.05

 1191.05

 

 

  

 

 

 

 

 

 

 

 

 

 

 

 

 

 

 

 

 

 

 

 

 

 

 

 

 

 

 

 

 

 

 

 

 

 

 

 

 

 

 

 

 

 

 

 

 

 

 

 

合计

 1191.05

 1191.05

 

 

 

 

 

 

 

 

部门公开表3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1191.05

301

工资福利支出

780.06

  30101

  基本工资

 217.77

 30102

  津贴补贴

 174.37

 30103

  奖金

 18.15

  30106

  伙食补助费

 1.8

30107

绩效工资

 132.94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71.57

30110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27.39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93

30113

住房公积金

77.94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1.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04.73

  30201

  办公费

 1

 30202

  印刷费

 0.2

 30204

  手续费

 0.2

30205

  水费

 0.3

30206

 电费

 0.84

30207

 邮电费

 1

30209

 物业管理费

 1

30211

 差旅费

 0.5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6

30213

维修(护)费

0.5

30214

租凭费

2.5

  30215

  会议费

0.5

30216

培训费

0.5

30217

  公务接待费

10.3

30226

劳务费

1

30228

  工会经费

24.29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6.2

30239

其他交通费

41.9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6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4.26

  30302

退休费

3.3

30305

生活补助

9.87

30309

奖励金

51.09

310

资本性支出

142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14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28

31006

大型修缮

100

 

 

 

 

 

 

 

 

 

 

部门公开表4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本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注: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部门公开表5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注: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部门公开表6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191.0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国防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四、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三、公共安全支出

1211.05 

五、其他收入

20 

四、教育支出

 

     事业收入

 

五、科学技术支出

 

     经营收入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上级补助收入

2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

 

 

 

 

 

 

 

 

 

 

 

 

 

 

 

 

 

 

 

 

 

 

 

 

 

 

 

本年收入合计

1211.05 

本年支出合计

 1211.05

上年结余收入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1211.05 

支出总计

1211.05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功能科目

合计

上年结余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211.05

 

 1191.05

 

 

 

 20

 

 

 20

 

 

 20404

 

检察

 

1211.05

 

 1191.05

 

 

 

 20

 

 

 20

 

 

  2040401

 

行政运行

 

1211.05

 

 1191.05

 

 

 

 20

 

 

 20

 

 

 

 

 

 

 

 

 

 

 

 

 

 

 

 

 

 

 

 

 

 

 

 

 

 

 

 

 

 

 

 

 

 

 

 

 

 

 

 

 

 

 

 

 

 

 

 

 

 

 

 

 

 

 

 

 

 

合计

 

1211.05

 

 1191.05

 

 

 

 20

 

 

 20

 

 

                                                                                                                        部门公开表7


部门公开表8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211.05

 1211.05

 

 20404

检察

 1211.05

 1211.05

 

  2040401

   行政运行

 1211.05

 1211.05

 

  

 

 

 

 

 

 

 

 

 

 

 

 

 

 

 

 

 

 

 

 

 

 

 

 

 

 

 

 

 

 

 

 

 

 

 

 

 

 

 

合计

 1211.05

 1211.05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91.05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1.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91.05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1191.05万元,占总支出100%。

二、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1.05万元,比2017年增加428.82万元,增长56%,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191.05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1.05万元,比2017年增加428.82万元,增长56%,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即我院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增幅较大。另其他资本性支出,我院必要的基本建设如大楼修缮。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191.05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正常运转。

三、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1.0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80.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24.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2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个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资本性支出1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及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办公大楼修缮。

四、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支总预算1211.05万元,收入来源为支出包括收入来源为公共安全预算拨款收入和上级院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七、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入预算121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1.05万元,占98.68%,比2017年预算增加428.56万元,增长56%,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即我院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增幅较大,另其他资本性支出,我院必要的基本建设如大楼修缮。其他收入20万元,占2.32%,比2017的减少2.5万元,经费上级补助实收入,比上年减少12%。主要原因是检察机关自侦部门转隶办案业务费有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万元,占0.0%,与2017年预算持平。原因是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2018年均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万元,占0.0%,与2017年预算持平。原因是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2018年均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八、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支出预算1211.0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9.32万元,增长5%,增长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增资、我院必要的基本建设如大楼修缮等。其中,基本支出1211.05万元,占100%,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2.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各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公用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未安排绩效评价项目,故未设置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