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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举办民企法律风险预防首场报告会
时间:2018-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法治建设,防范法律风险,切实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有序运行、健康发展,4月24日上午,宿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在华盛汉爵大酒店联合举办了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暨民企法律风险预防首场报告会,全县一百多名民营企业家参加会议,报告会由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柴学友会长主讲。
    柴学友会长从我国反腐进入历史新阶段、民营企业高风险的犯罪类型及罪名、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预防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他指出,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我国民营企业从无到有,由弱变强,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不断提升,已经发展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与此同时,机遇与挑战并存,我国民营企业外部法律环境正在不断发生变化,为避免“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创业前”,民营企业家应该主动学法、懂法,守法。
    柴学友会长结合具体案例,从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入手,深入浅出地对民营企业可能涉及的十二类犯罪的概念、立案标准、量刑幅度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他指出,发生在民营企业内部的犯罪,究其根源,是对法律的无知、淡漠与无视。他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民营企业家应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与法律意识,志存高远,强基固本,守住学法守法之底线。
    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大家纷纷表示,柴会长的讲座深入浅出,内容丰富,引人深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据悉,本次会议的主办方宿松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高度重视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着力优化民营企业法治环境,相继出台了《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常态下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服务和保障非公企业发展十项举措》等措施,并在县经开区设立“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工作室”,组建了“检察官法律服务团”,开辟了服务企业的“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民营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宿松县人民检察院  方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