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0-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48.08

56.74

因公出国(境)费

   4.88

0

公务接待费

   10.20

9.9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3.00

46.81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3.00

20.08

       公务用车购置

0

26.73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08万元,支出决算为56.74万元,完成预算的118.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院2019年新购置一辆特种技术车辆,2019年预算是在其他收入政法转移支付金中列支采购计划。我院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一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要求、“约法三章”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度;二是本单位公车改革后使用执法执勤车辆的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以及严控公务接待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本部门汇总数,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93万元,占1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6.81万元,占8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4.88万元,减少100%,原因是2018年度、2019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2019年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9.93万元, 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33万元,下降3.32%,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接待减少2019年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10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部门接待上级、外省市县检察机关来宿松考察调研、学习交流、业务指导及办案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松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9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6.81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增加13.81万元,增长41.85%,增长的原因是我院根据工作需要新购置一辆特种技术车辆。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8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2.92万元,下降39.15%,下降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使用执法执勤车辆的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6.73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增加26.73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是我院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年久无维修价值,2019新购置了一辆特种技术车辆,且2019年公车购置预算在其他收入里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40万元。止2019年12月31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联系方式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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