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9-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52.5 

36.22 

因公出国(境)费

 6

 0

公务接待费

 10.3

 10.2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6.2

 25.9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6.2

 25.96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5万元,支出决算为36.22万元,完成预算的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99万元,下降5.39%,下降的原因是一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要求、“约法三章”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所减少;原因二是本单位公车改革后使用执法执勤车辆的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以及严控公务接待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本部门汇总数,无所属二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26万元,占28.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96万元,占71.6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持平,原因是2017年、2018年未安排公务出国(境)。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26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2万元,下降17.66%,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接待减少。2018年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9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12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部门接待上级、外省市县检察机关来宿松考察调研、学习交流、业务指导及办案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松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9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96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79万元,下降2.95%,下降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使用执法执勤车辆的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5.96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79万元,下降2.95%,下降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使用执法执勤车辆的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持平,原因是2017、2018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18年底,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联系方式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sjc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