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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1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17日在宿松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昌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2017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检察改革,积极参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打造过硬队伍,持续狠抓规范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融入中心工作

我院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做好司法保障工作。

服务保障精准扶贫工作。严格按照县委统一安排,要求全院59名包保干警每月深入走访贫困户不少于1次,实时全面了解贫困户家庭收入、致贫脱贫情况、在生活和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并逐项登记建档。与驻村扶贫干部共谋贫困户脱贫致富新路径,为扶贫村支持建设资金近10万元,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对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实行全程动态监督,努力促使每一个扶贫项目都落地生根,每一笔扶贫资金都惠及人民群众。

助力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强对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犯罪,2017年以来共批捕集资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49人。成功办理社会影响大、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的王某某集资诈骗案。积极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5人,提起公诉4人。办理的洪某某等4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为我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健全完善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相关举措,在县经开区设立“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工作室”,组建“检察官法律服务团”主动上门对接服务,开辟服务企业“绿色通道”,着力打造服务非公企业检察品牌。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开展生态坏境保护检察工作,守护绿水青山,呵护舌尖上的安全。2017年以来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 4 人,起诉 4人。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成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办理杨某等4人非法采矿案、潘某等人非法猎捕珍贵鸟类案。

二、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把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作为今年检察工作的第一任务,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注重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美好更平安的生活。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积极投入平安宿松建设。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2017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53人,提起公诉546人。批捕涉毒犯罪嫌疑人20人,提起公诉32人;批捕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诉12人。对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案件,坚持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成功办理了万某某等12人特大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

深入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51人,不起诉8人。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3件拟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进行诉讼化审查。推进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新机制,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提高司法公信力。全面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带案下访、风险评估、释法说理等制度。2017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64件,所办案件均已息诉,连续九年实现了涉检信访案件“零上访”目标。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向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发放救助资金4万元。控申接待室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对校园周边、城中村等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认真开展“江淮普法行”、“12.4”法制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督管理,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检察联络机制,及时监督纠正脱管、漏管2人次。深入推进“未检七个一工程”品牌建设,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和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建立完善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有效破解涉罪未成年人监管、帮教难题,构建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护“五位一体”工作格局。

三、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惩治预防职务犯罪

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强化办案措施,重视犯罪预防,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积极参与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顶层设计。我院坚决贯彻上级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把配合搞好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支持改革,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认真做好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的机构、编制、人员、装备、案件线索、档案资料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参与县监察委员会的筹备工作,提早研究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案件移送衔接机制,为圆满完成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2017年,我院正确对待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带来的新挑战,继续保持反腐倡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规模不降”。今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5件18人,涉及科干4人,所立案件均是5万元以上大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卫生领域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问题,组织开展了查办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立案侦查该领域职务犯罪8人。根据省委巡视组交办线索立案查办了涉农补贴领域渎职案件4件5人。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打防结合,积极推动行业预防、系统预防及预防网络建设,推进预防宣传、警示教育常态化。注重加强对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和预防对策研究,撰写的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加强与邮政部门联系,启动“预防邮路”工作,形成覆盖城乡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今年以来开展预防调查3次,结合办案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件,开展警示宣传教育9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24人次,积极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打造法治建设新格局,全面强化诉讼监督

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抓住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赋予的手段,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切实维护法治尊严和司法权威。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2017年共监督立案2件,追诉漏犯12人,追诉漏罪11件。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次,提出刑事抗诉4件,其中法院依法改判2件,2件正在审理中。建立完善“两法衔接”共享平台,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5人,着力纠正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积极探索对公安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的监督新途径,对公安派出所开展定期刑事执法检察6次,召开联席会议3次。

强化刑罚执行检察监督。高度重视监管场所安全,共开展各类安全检查12次,参加联席会议11次。扎实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纠正判实刑未交付执行2人。深入开展社区矫正监督,针对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和严重违法情况,共提出撤销缓刑、假释检察建议2件。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共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40件40人。着力开展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创建工作,以全市总分第一顺利通过验收。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充分运用多元化监督手段,积极开展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全过程监督,2017年以来,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03件,其中提请市院抗诉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积极落实上级院关于公益诉讼的工作要求,对污染环境及侵害国土资源等违法行为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46件,在生态资源领域成功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法院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耐心做好息诉服判工作,促成当事人息诉、和解5件。

五、落实深化改革新部署,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启动第二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工作,完成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入额检察官职务套改和经费保障工作,压缩司法行政人员,保证85%的办案力量投入在办案一线。突出抓好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改革工作,细化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和检察官的职责权限,推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完善司法档案和业绩考评,建立涉黑、涉毒、金融等重大复杂案件办案组,推动“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落到实处。

着力规范司法行为。围绕司法办案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出台了《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实施方案》,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和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抽调17名干警为案件评查员,对所有案件进行常态化评查。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正风肃纪”攻坚战活动,全面深入查摆、彻底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有效促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 

积极打造“阳光检察”。着力推进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30余条,法律文书253份,重要案件信息109条,公开总量居全市前列。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接待律师118人次。加强新媒体建设,通过“两微一端”发布各类检务信息400余条,“互联网+检察”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服务。

六、坚持队伍建设新要求,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队伍建设是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是公正执法的保证,我院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检察灵魂工程,扎实推进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认真开展“党建提升年活动”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活动,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抓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等规定动作,积极开展党的知识竞赛、红色教育等活动,确保检察队伍在政治上绝对忠诚可靠。

强化检察职业化建设。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开展检察人才、办案能手、业务骨干评选活动,激励广大干警争先创优。实施“人才工程”建设,深化检校合作,邀请安徽大学法学教授来院讲学,分期分批组织干警赴相关高校开展教育培训,着力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

强化内外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出台《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规定》,经常性开展廉洁从检和纪律作风教育。将机关效能建设和检务督察有机结合,由院纪检组牵头,对全院工作开展不定期督察,促进全院作风进一步好转。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侦查监督工作情况,得到常委会肯定。举办了“检察开放日”活动,走访了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进一步增强了接受监督的主动性。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出台《宿松县检察院“八化”建设示范院创建活动方案》,着力加强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将大楼外墙、大小会议室及各楼层整体装修,对食堂、干警宿舍、健身房进行改造,为干警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积极运用科技手段辅助办案,完成了院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完善了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信息联网等信息化建设,启动了智能语音系统应用,实现了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办案数据网上统计,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今年被评为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我院已连续五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同时,积极推进检察经费保障、检察理论研究、警务保障等工作,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司法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等双重改革叠加,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检察机关职能调整后工作机制创新研究不够,法律监督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新常态下办理新型犯罪的能力有待提升,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任务艰巨;三是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与司法办案要求不相适应,检察信息化建设需加快推进;四是极少数检察人员存在自身要求不严、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对此,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依靠各方的支持和帮助,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面推开的一年,检察事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面临新的挑战。新的一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新要求,加强检察监督,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为建设“四个强县”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上述工作思路,2018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政治定力,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积极开展检察人员业务技能专项培训和综合素能培训,提升队伍的业务技能与综合素能。

二是要强化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决策部署,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服务脱贫攻坚战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大湖生态改革等领域的司法保护,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严肃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加大生态保护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唱响“生态检察”品牌。

三是要聚焦平安宿松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投入平安宿松建设,建立健全对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的常态化整治机制,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医违法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深化释法说理,努力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四是要深耕法律监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法律监督新形势,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使命定位,紧紧围绕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强化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稳步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大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健全以抗诉为核心的多元化工作格局,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地监督公权力运行;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进一步深化控告申诉和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五是要落实检察改革任务,健全检察工作机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以巩固员额制改革成果为重点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做好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健全完善职业保障制度、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等工作。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六是要主动拥抱现代科技,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大力推进现代科技在司法办案工作中的应用,强化大数据战略思维,推进技术应用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智能语音系统应用,加快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积极参与政法机关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推动办案方式从人工向人工和智能相结合转变。

七是要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夯实检察工作根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继续深化“四风”整治,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健全案件质量管理机制,突出抓好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不断强化党建工作,落实好从严治党的责任和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积极运用各种新媒体,大力加强检察宣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服务“四个强县”建设而不懈奋斗!

 

 

 

 

  

 

 

 

有关用语及情况说明

 

1、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改革的核心内容包括: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完成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明确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赋予惩治腐败、调查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权限手段;建立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

2、两法衔接:由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依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将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侦查机关审查,及时启动刑事追究程序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3、“未检七个一工程”:2016年,我院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实际,着力打造“未检七个一工程”品牌创建活动。“未检七个一工程”主要内容是:建立一套办案体系、完善一个法制教育基地、成立一个女检察官宣讲团、评选一批知法懂法好少年、开通一条绿色通道、开展检察官妈妈“一对一”手牵手活动、建设一支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队。

4、羁押必要性审查: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必要继续羁押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司法活动。

5、公益诉讼:指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方面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险的案件,以国家法律监督者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6、检务公开改革: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通过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促进规范司法,是中央推进司法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

7、智慧检务:是指以电子检务工程为抓手,集“信息感知、网络传输、知识服务、检务应用、运行管理”五维一体的检察信息化应用体系,通过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检察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2016年9月,高检院明确提出“智慧检务”,要求建成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涵盖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在内的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积极探索推广大数据应用。

8、宿松检察“两微一端”:为进一步拓展检察宣传载体,增强检察宣传实效,更加主动地接受社会各界对宿松检察工作的监督,我院先后开通宿松检察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宿松检察(微信号:ssxrmjcy-weixin )和新闻客户端,及时发布我院工作动态、相关案件办理情况、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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