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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1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3月3日在宿松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姚正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检察工作新要求,严格规范执法、强化诉讼监督、打造过硬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坚持立足职能、维护稳定,有力促进了平安宿松建设。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 149件205人,提起公诉279件420人。其中批捕涉毒案件27件40人,提起公诉23件27人;批捕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案件24件25人,提起公诉34件45人。对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案件,坚持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如我县影响较大的吴某某非法集资案,公安机关立案后,我院积极派员参与案件讨论,提前介入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确保证据的及时收集固定和案件的准确定性。

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断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刑事和解等机制,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依法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作出不批捕 37人、不起诉 14人。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5 件,所办案件均已息诉,连续六年实现了涉检信访案件“零上访”目标。2014年,我院控申接待室再次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和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对生活确实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实施司法救助,彰显了司法文明进步,我院对3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5万元。

积极推进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对校园周边、城中村等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认真开展“江淮普法行”、“举报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专人办理、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我院公诉科被评为“全县青年文明号”称号。健全涉检舆情监测、研判、通报、预警、处置机制,妥善应对重大敏感舆情,有效降低负面影响,应对处置涉检网络舆情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坚持有案必查、惩防并举,有力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严惩腐败的部署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败斗争。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以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 7件 12人,所立案件中大要案 4件9人,涉及处级干部2人。如查办了原马钢特钢公司党委书记张某某(正处级)受贿案,原马钢物资公司副总经理蒲某某(副处级)受贿案。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100余万元。

依法文明规范办案。秉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严格落实程序要求,切实保障侦查办案工作依法合规。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等制度,规范传唤、讯问、查询、扣押、冻结等侦查行为,杜绝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进入诉讼程序,确保所办案件均达到了“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了、经检验”的标准。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惩防并举,更加注重预防,结合办案加强犯罪分析和预防调查,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书 63份,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9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08次。深入推进全县涉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推动有关部门强化资金审查,堵塞管理漏洞。积极开展“预防农村职务犯罪讲座进乡村”活动,结合村级换届,深入乡镇为新任村级“两委”人员上警示教育课,切实提高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观念。

三、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力维护了执法司法公正。

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制权威。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注重监督纠正刑事诉讼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把可能判处重刑的案件和明显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作为立案监督的重点。全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4件14人,纠正漏捕6人,纠正漏诉3人,纠正漏罪15 件。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共向公安机关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 5件5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4次,对重大、疑难案件处理发表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扎实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和“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积极开展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活动,顺利通过省院验收。切实履行好各项监所检察职能,共开展各类安全检查20余次,书面或口头提出纠正意见474人次。积极主动开展社区矫正活动法律监督,对全县523名“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剥夺政治权利”等监外五种人进行全面考察,逐人建立档案和台账,有力地纠正了脱管漏管现象。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与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探索诉讼执行监督、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工作,形成多元化监督格局,全年共办理各类民行案件56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诉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四、坚持强化自身、夯实基础,有力提升了队伍整体素质。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扎实抓好自身各项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着力整改“四风”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注重开门纳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先后发放征求意见函 180余份,共梳理出意见和建议16类。坚持立行立改,对近年来出台涉及“四风”的有关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梳理出需要“废、改、立”的制度共 11 项,群众反映突出的一些问题得到解决,检察人员执法为民意识得到加强。扎实开展全县政法机关作风整顿年活动和全市政法系统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出台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严肃整治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以提升队伍能力素质为目标,分层分类推进教育培训。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认真组织业务理论研讨,着力培养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的复合型检察官。注重梯队建设,采取列席检委会、多岗位锻炼、以老带新、大胆使用提拔等措施,着力加强对年轻干警的教育培养。涌现出了“全省优秀政法干警”、“全市检察业务尖子”、“全县十大杰出青年”等先进典型。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公正司法的基础性工作紧抓不懈,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效率意识。大力推进案件质量集中管理工作,强化统一收案、全程监控、综合考评。2014年我院案管部门共受理登记案件530件,对所受理的案件流程进行了监控。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制定了《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抽调10件典型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全部合格。对2013年以来自侦部门办案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相关科室进行了反馈,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相关科室制定了明确整改措施。

切实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重视加强内外监督,确保司法公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了案件报告制、案件回访制、错案追究制、检务督察制,切实加强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特别是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建立了纪检监察与案管部门同步介入的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新方式,形成管案与管人并重、同步的监督格局。按照县纪委要求,对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进行了整改,现在班子成员的办公室面积和设施符合或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严禁干警参与赌博、进娱乐场所,严禁用公款吃喝、钓鱼等活动,切实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的监督管理。出台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严格“三公”经费开支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及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及群众的社会监督。设立检务公开大厅,全面推行案件信息公开,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布检察工作重大部署,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扎实开展基层院“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培育打造的“检察官妈妈”爱心助学活动成为品牌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扎实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连续四届被评为省文明单位。大力推进科技强检战略,装备现代化和检察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全县发展大局谋划和推动检察工作,为宿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营造健康发展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金融诈骗、假冒注册商标、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此类案件 13件19人;集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如办理的孙某某涉嫌污染环境一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佳民生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规定,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强同公安、市场监督、烟草、银行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

注重维护民生民利。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决依法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对侵犯农民人身权、财产权刑事案件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全年批捕涉农案件26件26人,起诉14件22人。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以及美好乡村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查处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件 10人。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等各类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真正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

开展扶贫助困活动。与联系点村党总支签订共建协议,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对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建议、帮助争取项目资金等形式,大力支持扶贫联系村和计划生育帮扶村的工作。积极参与爱心助学活动,大力资助农村贫困大学生。组织女干警赴北浴乡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彰显检察人文关怀。

同时,积极推进检察经费保障、检察宣传、检察理论研究、警务保障等工作,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们履行检察职能还不够充分;二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少数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办案方式仍不适应,规范司法、保障人权的意识还有待提高;三是检务公开力度不够大,特别是执法办案透明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重大案件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依靠各方的支持和帮助,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建设过硬队伍为保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美好宿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第一,要准确把握推进依法治国新精神,切实转变检察发展理念。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引导检察人员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主线。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努力当好改革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

第二、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着力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我县重大决策部署,将制定《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意见》,主动作为,精准发力,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要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继续开展破坏生态资源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正确处理依法办案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职工合法权益的关系,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第三,要紧紧围绕平安宿松建设新形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建立健全对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惩治机制,提升群众安全感。积极探索检察环节认罪从宽处理机制,充分利用不批捕、不起诉、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手段,对轻微刑事犯罪进行轻缓化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参与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掌握预防公共安全的主动权,更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积极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继续保持涉检信访案件“零上访”目标。

第四,要坚决贯彻中央反腐倡廉新部署,深入推进职务犯罪惩防工作。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决策部署,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聚焦宿松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领域、权力集中的重点环节、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保持惩治腐败强大震慑力。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规范侦查活动,高度重视办案质量和安全。积极主动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明法慎行,廉洁从业”为主题,组织开展专题预防,努力从源头减少腐败发生。

第五,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新期待,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与行政执法、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积极落实“两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探索对派出所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开展监督的途径和方式,将按照省市院的部署,适时组织开展刑事拘留措施专项监督工作;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组织开展看守所在押人员立功专项检察活动;加大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力度,切实把加强和改进民事检察工作作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第六,要牢牢把握规范司法新任务,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纠正忽视律师权利、受利益驱动办案等自身不规范“顽疾”。坚持“亮剑”与“亮丑相结合,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坚决对违规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强化与代表、委员深度联络,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推进“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拓宽外部监督方式,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保廉洁。

第七,要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新情况,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引导检察人员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和党纪观念,切实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加强业务素质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教育培训,着力提升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始终坚持从严治检,继续深化“四风”整治,突出抓好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不断强化党建工作,落实好从严治党的责任和要求,促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推动党风检风和执法作风的根本好转。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定信心,牢记使命,坚守法治,公正司法,为宿松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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