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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检君·说法?:青葱少年不懂法,一时冲动悔一生
时间:2024-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导语:

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为助推办案与普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开设“刑检君·说法”专栏,以身边案、身边事引导教育身边人。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广大家庭幸福安宁,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但是个别未成年人受外界不良因素与情绪影响,一时冲动实施犯罪,最终追悔莫及。

2022年10月,未满十八周岁的小赵、小钱、小孙一时性起相约抢点东西换钱用,三人凌晨驾车前往隔壁县城寻找抢劫目标,对被害人拳打脚踢后,抢走手机、手表等物品,当天下午三人平分出售手机获利的500元。经鉴定,被抢的两部苹果手机的价值为4100元,被害人小周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最终,小赵、小钱、小孙三人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分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同时依法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法律不是游戏,法律红线不容逾越。抢劫罪属于暴力犯罪,对社会危害严重,法律对抢劫罪的刑罚更加严厉。本案中三名被告人属于未成年人,但已经年满16周岁,依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青少年们:一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二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要远离不良朋友,多交良师益友;三是心正则道正,志坚则业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相关法条:

【抢劫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