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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检察:新年结旧案,协作化纠纷
时间:2023-0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6日,宿松县检察院在华亭镇及当地村两委配合下,成功促成一起多年未能执行到位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消除了潜在的信访隐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2017年3月9日,吴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在掉头时与姚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刮擦,事故造成姚某受伤,经认定,吴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吴某一直未履行相应义务,姚某在多次申请强制执行未果后,遂于2022年10月向宿松县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及时调阅卷宗进行审查,并与县法院执行局沟通联系,核实全案执行情况。先后多次上门走访,了解被执行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履行能力,在确认其不具备完全履行能力后,积极争取当事人所在镇、村的支持和配合,共同上门释法说理、化解纠纷、耐心促和,并引导和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逐渐达成和解,这起历时近6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下一步,宿松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扬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能动履职、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不断将民事纠纷实质性化解融入民事检察监督全过程,彰显司法温度、传递检察温情。 (凌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