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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行监督职能,合力化解执行难题
时间:2022-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近日,该院与宿松县法院联合共同解决了长达5年未能执结的困难案、信访案,为执行监督案件提供了新思路,缓解了执行难的困境,解决当事人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2016年9月,程某因配偶提供劳务死亡向宿松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判决杨某赔偿程某23万余元,杨某未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程某向宿松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宿松县人民法院因杨某下落不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未执行到财产,程某多次信访无果后,于2021年9月向宿松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依法行使调查权。经查询银行存款、走访村委会等措施了解到杨某在上海务工,通过公安机关查找到杨某的详细地址,遂向宿松县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为确保本案顺利执行,宿松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与宿松县人民法院沟通协商,双方决定共同前往杨某所在地落实相关执行措施。

   3月4日,宿松县检察院、法院干警共同赶往杨某所在地。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于次日清晨找到杨某,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调处后,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杨某当场转账16万元到法院执行账户。(何秀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