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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宿松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时间:2020-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徽省宿松县是长江入皖第一站,拥有63公里长江岸线。近年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聚焦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有关部门对县域内63公里长江岸线进行联合巡查,针对偷排污水、非法采砂、江豚保护、退捕禁捕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了一批问题得以解决,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但在监督过程中,承办人员经常遇到长江保护责任主体不明确、行政执法单位是否充分履行职责难以界定等问题困扰。新出台的《长江保护法》对长江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明确了长江保护的责任主体和违法行为惩处等重点内容,为办案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为有效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内容精神,增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水平,宿松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专题学习《长江保护法》。

  会上,干警们共同学习了长江保护法的重点内容。蔡绿山副检察长结合公益诉讼工作实际,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好长江十年退捕禁捕检察监督工作作了安排。会后,检察干警们表示将在工作中落实长江保护法的主旨精神,共同守护好母亲河,为长江流域绿色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下一步,宿松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对长江保护法的学习,确保全面正确理解和适用长江保护法的具体规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主动地履行好保护长江的检察职责。(吴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