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
检察官护航道路安全 多年隐患七日内消除
时间:2020-06-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前我们开车经过这里的时候总是担心会撞上路中间的线路杆,现在线杆移出了路面,道路通畅了,我们开车也安全多了,真心感谢你们!”市民方先生高兴地告诉宿松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2020年6月4日,宿松县检察院对办理的一起公共安全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实地回访时,听到群众满意的反馈,检察官们感到十分欣慰。

   2020年5月21日,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二孚乡村公路石咀路段的道路中间有一根移动公司通信线路杆,且周边未采取任何交通警示标记,严重妨碍道路通行安全,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潜在威胁。

   经过现场调查取证和分析研判,办案检察官认为道路交通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所在乡镇政府作为二孚乡村公路的路权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对该处道路交通安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5月27日,该院依法向所在乡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全面履行路权单位的管理责任,督促竖立通信线杆的单位落实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措施,消除该处道路安全隐患。为确保检察建议内容能尽快落实,5月29日该院分管副检察长带领办案检察官主动与线杆所属单位宿松县移动公司沟通对接,告知该公司的此处通信线杆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督促其积极配合所在乡镇政府及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措施,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宿松县移动公司负责人当即答复称将配合所在乡镇政府在一周内完成线杆迁移工作,确保该处道路交通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该乡镇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协助移动公司于6月2日将二孚路石咀段路面上的通讯线杆移出,及时消除了该处道路安全隐患。

   近年来,宿松县检察院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积极、稳妥推进“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探索,扎实办理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公益诉讼“等外”案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吴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