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风采
检察风采
一位检察官妈妈的未检情
时间:2016-06-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记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程晓琴

 

    2016年4月的一个周末上午,当大家都在家休息的时候,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程晓琴办公室却已早早地开着,此时她正在细致耐心的和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交谈并不时地做着记录。她一方面了解案件经过,指出这名未成年当事人的错误,让其吸取教训;另一方面对这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疏导,让其放下包袱,重新走入社会。在她语重心长的慢慢开导下,这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最终低头认罪,表示后悔,同时也放下了沉重的包袱,对未来也重新燃起了希望。

    自2012年担任未检办主任以来,这样的“周末时光”对程晓琴来说已属常态。

    程晓琴的未检情节可以追溯到20多年前其刚刚进入公诉部门之时。那时候在办理公诉案件时,她就开始慢慢接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她觉得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其案件的办理应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应与一般刑事案件同等对待。于是在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时,她就自始做个有心人,注意与一般刑事案件相区分,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扶、教育和感化,助力未成年刑事案件当事人重新走向社会。多年来,她所办理的未成年刑事案件在取得了法律效果的同时,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刑事犯罪问题越来越成为一个社会课题,各级检察机关也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高度重视,逐渐形成独立化、专业化的检察工作模式。2012年宿松县检察院在全市较早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院领导想让程晓琴担负起未检办主任这一重任。面对领导的希望,程晓琴其实有很多拒绝的理由。彼时的她作为公诉科长,日常工作本就繁重;同时女儿正上高中,作为一位妈妈,她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在家庭上。可是程晓琴没有说半句怨言,默默地接下来这份重担。面对他人的不解,程晓琴只是说“不仅是我的孩子需要妈妈,还有更多的未成年刑事案件当事人需要妈妈,他们比我的孩子更需要,我放不下。”一句质朴的话,道出说不尽的情感和责任。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成立之初,一切处于初创之中。且不说人员整合、物资配备等问题,就是对于如何开展未检工作专业化都处于摸索之中:如何实现公检法等单位的协调、如何实现侦捕诉等部门之间的衔接、如何确定行之有效的未检工作方法、思路、措施等一系列问题,千头万绪,一股脑的摆在了她的面前。面对这些问题,她和同事们加班加点,在很短的时间内理出头绪、列出方案。探索建立未成年案件周末办理制度、公检法协同办案制度等、未成年当事人的预防帮教机制等,使宿松检察院未检办迅速运作起来,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新刑诉法实施后,她带领未检办结合宿松实际,先后制定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施细则》、《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制度(试行)》、与共青团宿松县委联合制定《关于指定合适成年人制度的规定(试行)》等一系列制度,为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的有序运行建立了制度化的长效机制。

近年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与宿松县松兹小学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搭建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平台,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爱心捐助,加大对贫困儿童的结对帮扶;加大青少年的法制宣传等,让更多人投入到未成人的帮教、扶助工作中去。各种成绩的取得无不凝结着程晓琴的一份心血和付出。

    2016年宿松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未检工作特色,开展“未检‘七个一’工程”品牌创建活动,程晓琴作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参与未检品牌创建工作。其实这对于她来说,更是对其多年未见工作的回顾和检验,更是一个将其多年总结的未检工作经验提炼升华的过程,让她的未检情变得更浓。

    2016年6月份,未成年检察工作创建30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通报表扬了一批为未检工作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程晓琴名列其中。面对荣誉,程晓琴谦虚的说:“宿松县检察院未检工作的成绩不是我一个人作出的,是大家共同的努力,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这份荣誉是属于大家的,我只是代大家领这份荣誉”。

面对荣誉时的淡然处之,遮挡不掉程晓琴对未检工作的浓浓深情。对待未成年当事人,程晓琴不仅是一位检察官,更是一位充满母爱的妈妈,一位看到自己孩子犯错时会自责、看到自己孩子受伤时会心疼的妈妈。她把这些未成年当事人当成自己的孩子在教育、感化、救助,让他们能抓住机会,积极悔改、重新融入社会。

    这就是程晓琴始终无法割舍的情节,一位检察官妈妈的未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