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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首例超载危险驾驶案被提起公诉并宣判
时间:2016-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宿松县检察院对严重超载驾驶客车的被告人殷某某、余某某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殷某某拘役三个月,余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对两人均处罚金12000元。据了解,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该省首例因客车超员驾驶员被刑事立案并被判刑。

    被告人殷某某、余某某共同经营客运班线。2015年12月12日8时许,被告人殷某某驾车载客从宿松县长铺镇出发前往宿松县汽车东站,被告人余某某负责收取车费,该车行驶至213省道4KM处时,被宿松县公安局民警检查发现,该客车核定载客人数为11人,实际载客人数为51人,载客超员40人,超载364%。被告人殷某某为了赚钱,抱着侥幸的心理,严重超载,被交警发现后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了交通事故的隐患,随即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刘欠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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