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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让阳光司法可触可感
时间:2023-05-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5月18日上午,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就六起刑事案件组织公开听证,并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进行网络直播。听证会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余主持。
上午8点30分,听证正式开始。在张余检察长的主持下,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案件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侦查机关代表、社区代表就需要听证的问题分别说明情况,听证员就听证事项进行讨论并发表意见,犯罪嫌疑人作最后陈述意见。
听证会依次进行,持续至上午11点,会场内气氛庄严而热烈。郑某某、汪某某、张某非法狩猎案引发大家的思考。该起案件中,三人违反狩猎法规,相约到同马大堤,使用热成像仪、强光电筒、橡皮筋等工具相互配合的方式猎捕野兔。三人到案后,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鉴于涉案猎获物较少,且三人有自首或者坦白等情节,均系初犯且自愿认罪认罚,拟对三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员经闭门讨论后形成一致意见,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
在听了大家的意见后,张余检察长对听证会进行总结:“非法狩猎行为危害不小,既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也有损地区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环境平衡,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今年以来,我们陆续受理审查起诉非法狩猎类犯罪28件36人,其中狩猎动机、分工模式、猎获数量、使用工具或者方法、持续时间、分布区域呈现出多样化特征,必须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
如何做好相对不起诉的下半篇文章?张余检察长说:“小案不能小办,不诉不是不管。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做好检察机关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加强与有关机关的衔接配合,主动参与社会治理、诉源治理,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及时准确提出检察意见,确保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本院将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考虑各位听证员的评议意见,综合考量其他各种因素,依法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正式的决定将于会后另行送达当事人。”张余检察长最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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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听证是保障人民参与司法的重要机制。我国听证制度最初确立于1996年行政处罚法,随后广泛适用于立法、执法、司法领域。检察机关审查案件的“听证”借用了行政法规定的“听证”称谓。检察机关的听证工作始于2000年,当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试行)》,明确刑事申诉案件的公开审查主要以听证会形式进行。之后,最高检对不起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等进行审查、听证出台了专门规定,并对刑事申诉案件的公开审查作了进一步完善。为了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的检察产品,从2019年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了对检察听证的统一规范工作,并于2020年10月正式印发《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简称《听证规定》)。《听证规定》是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听证工作的根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