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多举措并行,扎实开展民事检察工作
时间:2022-04-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陈某、孟某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宿松县人民法院判决某合作社赔偿二人家属150多万元。因赔偿款迟迟未到位,2022年1月26日,二人配偶向宿松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因该案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新型组织形式,承办人员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不多,为进一步查清案情,精准适用法律,宿松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监督新举措。

  一是积极行使调查核实权。3月28日,该案承办人员赶往某合作社所在地汇口镇三兴村,实地调查了解财产真实情况,查看厂房、烘干设备等资产状况,认真听取该合作社负责人的想法和打算,针对争议问题进行释法说理。经此,承办人员对案情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

  二是借用外脑咨询专业性问题。3月29日,承办人员向宿松县市场管理局咨询该合作社的登记情况。后前往宿松县农业农村局咨询情况,就该案的相关问题召开座谈会。会上进行讨论,并当场就专业问题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进行电话咨询。

  三是借助“检答网”解除困惑。3月30日,承办人员针对法律适用、理解上的困惑,使用检答网咨询功能,在工作网上提出问题以求权威解答,并于3月31日得到了检察机关同行的答复。

  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以求极致的态度办理好每一件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何秀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