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打造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宿松县检察院认真落实县委相关部署安排,在岁末年初之际,多举措开展禁放禁烧工作。
专班会议
12月29日上午,宿松县检察院召开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和禁烧香纸冥币专班工作会。会议由党组成员朱大平主持,专班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朱大平传达学习了《宿松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和禁烧香纸冥币管理办法》和《宿松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和禁烧香纸冥币管理实施方案》,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社区宣传
12月30日,宿松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检察院宿舍小区和皖蜀春酒厂宿舍区开展禁放禁烧宣传。干警们积极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手册,重点提示禁放禁烧的范围、时间,介绍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纸冥币的危害,详细讲解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倡导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居民自觉遵守禁放禁烧规定。
实地督导
12月30日下午,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朱大平一行先后前往县龙井社区和民东社区,实地督导社区禁放禁烧管理工作。
当天,通过与社区干部座谈,朱大平同志详细了解了社区禁放禁烧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双方联合开展宣传进行了协商安排。朱大平表示,检察院专班工作人员已就位,将全力配合社区共同做好禁放禁烧管理工作,助力提升宿松县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随后,朱大平一行还前往居民区实地走访,查看了解宣传工作成效。(吴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