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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检察院“四个持续”落实落细普法责任
时间:2021-09-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谁执法谁普法,以生动直观的方式把法理、情理讲清楚,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律裁决,也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精神。”近年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忠诚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职责,创新普法形式,回应群众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一、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健全普法工作机制。一是优化组织架构。第一时间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周调度、月小结”制度,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及时传达落实。二是出台工作方案。紧密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出台《“七五”普法工作规划(2016-2020年)》与《“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等文件,根据部门职能量身定做“量化目标”,推动“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实行挂图作战,做到倒排工期。三是强化经费保障。落实普法工作经费保障,确保普法有关宣讲与座谈、普法用品设计与制作、普法读物征订与分发、普法专栏建设与维护,不因经费不足而停滞,推动普法措施落地生根见效。

  二、围绕中心大局,持续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检察长主动走访辖区内民营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询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需求。同时,加强与县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扎实开展定期走访、召开联席会、检察开放日等多种形式的检企共建活动,促进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推进市场交易法治化。二是守护宿松绿水青山。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的“打击”职能,又注重发挥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在推进社会治理方面的独特作用,与县林长办、河长办建立协作机制,深入各乡镇开展普法宣讲活动,紧盯禁捕退捕、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仅2020年就审查起诉36件48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15人,追偿生态修复费用9万余元,起到办好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三是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深入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建立健全“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包括检察长在内的10余名检察官受聘为全县主要中小学校的兼职法治副校长,定期到校了解师生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传与辅导。近年来,依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4人,其中4人顺利完成学业,2人考上一本院校,3人参加今年高考。

  三、立足检察职能,持续推进以案释法说理。一是提升干警能力。完善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学法制度,深化全院集中学、领导带头学、部门研讨学、党支部分头学、个人自觉学的“五学”方式,邀请专家教授来院举行讲座,倡导举办首届宿松政法系统主题辩论赛,赴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开展专题学习,组织青年干警上台交流,全方位提升干警执法普法能力。二是举行公开听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与群众监督,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不起诉、申诉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宣告,召开扫黑除恶专题新闻发布会,“七五”期间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相关活动700余人次,以更加主动、坦诚的姿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做到“既办案、又说理”,实现良好示范效应。三是做好信访接待。牢固树立“信访矛盾在首次接访环节能化解尽量化解”的理念,“七五”期间共办理各类信访案件510件,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60.268万元,连续十一年实现涉检信访案件“零上访”目标。比如,分管检察长带队走进县华阳河农场,依法对一起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件的当事人进行调解,充分释明相关法律,有效缓解了双方对抗,切实增进了社会和谐。又比如,在办理余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承办人连续三天进行接访,耐心倾听相关意见,认真进行释法说理,余某近亲属从一开始的情绪激动到为检察机关的工作态度点赞。

四、紧扣便民利民,持续创新完善普法形式。一是做好结合文章。结合“3·1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双提升”“政法干警进网格”“千家万户访平安”等活动,深入开展综治、涉农、信访、公益诉讼、扫黑除恶等普法宣传,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安徽法制报《头版》予以报道。比如,检察长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正在河南监狱积极改造的尹某多次申请减刑无果,遂安排控申干警帮助尹某父亲完善相关资料。尹某最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减刑,并向我院寄来感谢信。二是注重检务公开。立足工作实际,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要求,依托“两微一站”、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全面公开案件信息,“七五”期间发布程序性信息4277条、法律文书2466份、重要案件信息1400条,办理辩护与代理申请637次,公开数量位居全市前列。三是强化阵地建设。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做到普法宣传“既面对面,又键对键”,一体推进网上网下两个服务平台建设,建成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网上服务中心和集办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案件信息查询、律师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察服务大厅,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样、更便捷、更高效的司法服务,充分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方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