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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检察院:“四个抓好”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时间:2021-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日上午,宿松县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全面总结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并部署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杨昌文主持会议并讲话。领导小组全体副组长、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高效吉传达学习了党中央与省、市、县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深入学习了省院《关于常态化惩治和预防黑恶势力犯罪的实施意见》,交流讨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与经验,并认真分析了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重点。

  会议指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检察院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体目标要求,持续强化政治责任,不断细化工作举措,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院扫黑除恶办案团队两次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会议要求,要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重点做到“四个抓好”:一是抓好“再回头看”文章,确保没有漏网之鱼。要组织开展一轮涉黑涉恶案件评查,做到真评、真查,重点按照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等方面的要求,进行逐一评查,确保件件过关。二是抓好“统筹结合”文章,推进工作齐头并进。把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严厉打击影响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安定、人民安定等重点领域的黑恶犯罪,用足用好立案监督、提前介入、检察建议等具有检察特色的法律武器。三是抓好“学习培训”文章,不断提升办案能力。既要把有关专家学者“请进来”讲课,也要利用好上级检察院和有关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动员干警“走出去”学习,从而全面提升办案业务素养,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四是抓好“建章立制”文章,推动实现长效长治。除了要“常态化”,还要做到“机制化”,通过制度的形式及时堵塞漏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期积累的一些有益工作模式通过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从而不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行稳致远。(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