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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三举措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
时间:2021-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宿松县检察院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理论学习的“风向标”、“排头兵”和“示范班”,不断丰富学习的载体和形式,切实提高学习质量和成效

一是明确学习重点。突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书记考察安徽讲话精神学习。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主题教育活动,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和支部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建党10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90周年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人民检察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突出对检察业务工作的学习。按照精通法律、了解实务的基本要求,坚持以执法办案一线检察人员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监督基本理论、法律专业素质、相关司法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和专业知识素养,着力培养一批检察业务专家、业务尖子、办案能手。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其解释,提高案件研判能力与法律适用能力,不断增强履职能力。突出纪律作风建设学习,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切实解决执法思想、执法行为、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社会形象。

二是丰富学习形式。不断完善学习载体,继续推广和用好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学习平台,要选树党员学习标兵并适时通报学习情况。杜绝干警替领导“代学”干部在线、学习强国现象,对干部在线教育、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清查,对学习强国情况实行月通报。不断丰富学习形式,结合党员干部所思所想所需,结合当前形势、社会上的一些思想意识问题,“把有意义的事做得有意思”。结合今年各项教育活动,综合运用专题讲座、主题发言、交流研讨、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坚持个人自学、专家辅导和集体研讨相结合,着力开展应用性、前瞻性、实践性学习。

    三强化学习机制。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考勤、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交流、专题调研、学习档案和考核等制度,推动学习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党组成员和干部职工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将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周四确定为中心组集中学习日。强化会议记录人员业务学习,确保内容完整与形式规范。组织抽查学习笔记,通报学习发言情况,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