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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助力精准扶贫 传递法治温度
时间:2018-07-18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宿松县检察院高效办结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

 

    2018年6月15日,宿松县检察院驻宿松县柳坪乡柳坪村的扶贫包保工作专班人员如往常一样进行走访入户,在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吴某家,专班人员通过交流了解到,早在十二年前,吴某的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被告人出狱后便销声匿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分文未付。事故导致吴某的儿子去世,对家庭造成巨大的冲击,后其儿媳改嫁,孙女系未成年,与吴某老夫妻俩共同生活,家庭无劳动力,基本失去经济来源,仅靠国家低保、五保补助金维持日常生活和孙女的学业,条件特别困难。
    专班人员意识到该案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当即将情况反馈给该院控申科,随后,控申科干警前往柳坪村了解详细情况,并向吴某进行法律宣传,主动引导吴某向该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经审查认为符合救助条件后,经过各方协调,为吴某、其妻子、孙女争取到司法救助资金共计1.8万元。

    7月2日,该院分管检察长、控申科干警同扶贫专班人员一起再次前往吴某所在乡镇,向其送达救助决定书,叮嘱老人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好好把孙女培养出来。老人激动地握着工作人员的手不放,满怀感激地对干警说:“真的很感谢你们,感谢党和国家这么帮助我们这些贫困老人,感谢检察院的干警,这么关心我们,让我们老两口心里特别感动,是你们带给了我们温暖。这下孙女的学费总算有着落了。我们心里也踏实了。”当地政府和村委也对该院做法表示高度赞扬。  
    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作,是检察机关直接联系群众的桥梁,是司法工作直接服务群众的平台,是党为人民谋幸福的“民心工程”。 该院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更好地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做出贡献。(宿松县人民检察院  杨成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