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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检察院决定逮捕首例县监察委移送案件
时间:2018-07-10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原宿松县审计局局长燕某某决定逮捕。该案是宿松县监察委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为了顺利实现司法程序和监察程序的衔接转换,该院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新模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在案件移送前,该院迅速成立专案组,并受邀指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熟悉案情、审阅证据材料、查看讯问全程录像,并就全面收集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与监察委调查人员共同研究并提出建议。就如何做好案件交接这一问题,县检察院与县监察委专门召开协调会,准确把握办案的各个节点环节,确保办案程序的合法性、连续性、完整性。
    案件正式移送审查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对犯罪嫌疑人燕某某进行了讯问,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同时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加点,严格审查案卷材料,根据各项法律规定及工作办法,认真制作法律文书,及时、快速完成审查逮捕工作,对燕某某决定逮捕,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当中。(宿松县检察院 刘欠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