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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用心办案 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显成效
时间:2018-05-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宿松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用心办案,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5例,经审查后立案并向办案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41例,均被办案机关采纳,其中“刘某某盗窃案”被安徽省检察院评为“2017年度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十佳案件”。
    刘某某在2008、2014、2015年均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6年又因涉嫌盗窃罪立案侦查,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刘普林在监室内经常突然倒地,四肢抽搐,口吐白沫,呼吸困难,生活不能自理,不能控制自己的言行。宿松县检察院获悉该情况后,即对刘某某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经审查,认为刘某某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继续羁押于看守所,遂向办案机关提出了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得到了采纳,办案机关当天就对刘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监室居住。该案中刘某某虽多次作案,且以前是因犯盗窃罪被数次判处监禁刑,是惯犯、累犯,从保障诉讼正常进行的角度不适宜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但是从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方面来说,应当对其变更强制措施,该案的成功办理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一种体现。
    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承办人仔细审阅案件材料,认真审查相关证据,做到程序严谨、实体充分,让每一期案件均经得起考验。为了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该院重点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准确把握办案原则,通过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多元化拓宽案源、办案体现人文关怀、不断总结办案经验等途径提升审查数量,二是探索量化评估机制,通过建立动态档案、制作量化评估表的方式细化审查标准。三是规范审查流程,从文书模板着手、进行规范化培训,从而完善审查程序,同时完成从办事模式到办案模式的思路转变。四是强化跟踪监督机制,通过对办案部门和被变更强制措施对象的跟踪监督,确保审查实效。
    宿松县检察院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数量多,质量经得起考验,是承办人细致认真的结果,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是他们为化解矛盾奔波的身影、为调查取证洒下的汗水、为案件质量匆忙的脚步。(县检察院 石先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