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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一男子猥亵儿童被宿松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时间:2017-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猥亵儿童案,犯罪嫌疑人齐某在其车上猥亵一名13岁女童,被宿松县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批准逮捕。


    2017年8月1日晚,齐某驾驶机动车看见被害人董某独自在路上行走,遂以送其回家为由诱骗其上车未果,强行将其拉上车,并在车上两次摸被害人大腿。后被害人乘齐某不备之际跳车逃跑并向路人求助,齐某随即驾车逃离现场。经查,齐某曾于2013年因猥亵儿童罪被宿松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宿松县检察院根据上述事实结合社会危害性以及齐某前科情况于2017年8月16日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经最高法统计2013年-2016年数据,全国审结10782件猥亵儿童犯罪案件,平均每天超7名儿童遭性侵犯。检察官提醒:正值夏季性侵案件高发期,未成年人监护人及学校须尽到监护责任,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及自我保护意识。保护未成年,远离性侵犯,社会法治需要“路见不平一声吼”。(宿松县检察院 高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