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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检察院立案侦查粮补领域渎职犯罪案件5人
时间:2017-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宿松县检察院按照“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规模不降”要求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查办了原宿松县洲头乡、水产局工作人员在审核粮食补贴过程中的渎职犯罪,已立案5人,涉及科干3人。

    今年4月,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宿松县纪委交办有关工作人员在审核粮食补贴过程中涉嫌违纪问题线索,同时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指令宿松检察院对宿松县洲头乡粮食补贴资金被骗取过程中相关国家工作人员涉嫌的犯罪问题展开调查。宿松县纪委和宿松检察院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宿松县洲头乡粮食补贴领域有关问题开展调查。

    经调查发现,20092016年期间,原宿松县洲头乡原乡长吴某某(正科级)、副乡长张某某(副科级)、财政所长黎某在审核种粮大户夏某、陶某某、吴某某的粮食补贴申请时,明知上述种粮大户承包的土地是国有滩涂不属于洲头乡的辖区范围,提交的水位高程证明不符合要求,不符合申报条件仍受理审核通过了上述人员的申报,并在相关资金拨付表上签字发放了粮食补贴。宿松县水产局时任副局长陈某某(副科级)等人在未去现场核实且明知种粮大户夏某承包的滩涂不符合申报粮补所要求的水位高程,仍出具了水位高程证明,致使夏某某获得了粮食补贴。洲头乡政府、水产局相关工作人员在审核相关种粮大户的种粮补贴申请时,严重不负责任,致使相关种粮大户骗取国家涉农补贴资金500多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涉嫌渎职犯罪。

    2017616日,宿松县纪委将吴某某、陈某某等人涉嫌渎职犯罪问题移送宿松县检察院依法查处,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宿松县检察院 郭慧 苏凯)